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1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3年底,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重点推进城市的社区家政网点服务能力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国家政服务网点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全国基本实现社区家政服务能力全覆盖,推动家政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增加,消费规模进一步扩大,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
推动家政企业嵌入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
《指导意见》明确,家政进社区是指家政企业以独营、嵌入、合作、线上等方式进驻社区,开展培训、招聘、服务等家政相关业务。
《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独立设点。各地在新建小区和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运营的方式,为家政服务网点预留空间,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家政网点租赁费用。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水电等费用缴纳沿用居民价格。同时,支持家政企业与社区载体融合共享。推动家政企业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老年助餐点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适当减免租赁费用,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共享共用共管。家政企业可与便民超市等市场主体共同运营社区“家政服务超市”。鼓励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开设家政服务机构,或与家政企业开展合作,积极拓展服务范围。
《指导意见》还明确将家政融入智慧社区建设,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信息平台上,对接社区居民家政服务需求,根据不同人群结构社区的需求,有针对性提供具有社区特点的菜单式家政服务产品。鼓励街道、社区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家政服务周”等活动,组织家政企业发放家政服务体验券,为特殊群体提供免费家政服务。
推动家政培训进社区
在推动家政培训进社区方面,《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家政企业共享社区教室。支持家政企业利用社区共享办公、培训空间,定期开展讲座、培训等活动,增强社区居民对家政服务的认同。社区可积极联系有关单位针对有意愿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和社区失业、退休等人员,设计菜单式家政培训课程,以“大篷车”形式送培训上门。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指导意见》明确,推动家政院校进社区。支持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与社区开展校区联动,有机结合“居民需求+社区资源+院校专业优势”,组织党员师生开展社区家政志愿培训等活动,鼓励申请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居家便民服务。为推动家政培训下沉社区,《指导意见》提出,政府部门要支持工青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家政培训进社区”等活动,并按规定进行补贴,引导家政培训向社区下沉。
同时,挖掘家政社区就业潜力。支持家政企业吸纳社区未就业人员,通过分时段灵活服务等模式,实现“家门口就业”。按照已形成的协作帮扶关系,帮助农村转移劳动力直达社区服务网点就业。鼓励龙头家政企业以合伙人加盟形式,吸纳高校毕业生开办线上或线下的“社区家政小店”,担任“店主”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各地“双创”优惠政策。
打造家政进社区全链条服务
在创新家政进社区的服务供给方面,《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机构合作,在服务网点建设上融合嵌入,联合开展母婴照护人员培训,健全相关标准规范,大力发展符合社区家庭需求的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家政企业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统筹融合发展社区服务网点,大力发展针对不同类型老年人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鼓励家政企业依法开办社区长者饭堂,支持取得餐饮配送服务资质的家政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多样化的上门送餐服务。
《指导意见》提出,创新家政进社区的供应链,支持品牌化员工制家政企业发展,采取“政府+龙头企业+社区”模式,全面打造“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产品团购”家政进社区的全链条服务。为加强家政进社区的供需对接,鼓励街道、社区开展家政服务需求调查研判,形成居民家政服务需求清单,引导家政企业按需制定服务供给菜单。
《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原则上每年推动1家以上家政企业入选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对入选并认证的企业落实“土地+金融+财政+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
来源:《中国社区报》12月22日头版新媒体部主任:马怀刚
编辑/设计:于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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