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纲要
一、资管新规、资管同业
二、运营管理
1.组织架构
2.登记托管
3.结算
4.估值
三、投资端
四、风险管理
五、公司治理
六、绩效管理
七、其他
一、资管新规、资管同业
问题1:名股实债的特点总结?可能构成名股实债的举例?
名股实债有以下两个特征。(1)投资收益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或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挂钩,承诺保障本金和投资收益;(2)投资者不实质性参与经营管理;
强制性回购/第三方收购、差额补足属于典型名股实债;远期实缴、结构化、定期分红这三类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存在对优先级的保本保收益安排,则同样构成名股实债;业绩补偿及对赌条款属于正常的退出安排机制,原则上不构成名股实债。
问题2:资管新规对于产品信息披露的频率要求?
(1)公募产品:
①公募封闭式产品:至少每周一次
②公募开放式产品:按照开放频率披露
(2)私募产品:按照合同要求且至少每季度一次
固定收益产品需要披露:每笔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融资客户、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风险状况等。
问题3:公募基金与理财子公司,私募产品对比如何?
(1) 投资限制
基金专户可以分级(固收3:1,权益1:1,其他2:1);
私募银行理财:不能分级
(2)非标
基金专户:不能投非标(基金子公司可投资);
私募理财:可以直接投资
(3) 开放期设置
开放式集合资管计划封闭期下限为3个月,标准化集合资管计划可以每季度多次开放。
私募银行理财:无限制
问题4:公募基金相比于银行理财,未来的发展机遇在哪里?
公募基金行业相比银行理财的机遇存在于专业化的ETF挂牌交易、参与科创板、创业板、黄金、指数等。在未来发展上,公募基金不能仅靠银行代销,长期来看,基金公司需要在为客户创造收益的基础上,培养自己的客户。
问题5:银行与基金公司未来的合作模式在哪里?
答:(1)与资管部的合作以固收产品为主,资管部有部分权益类投资需求,未来的合作形式在于投顾/委外方面。由基金公司提供基础设施建设(估值系统)和投研体系,大行成立资管子公司,与公募抗衡;小行收缩战线,专注本行特色。
(2)与个金部的合作以类FOF业务为主,为客户提供丰富产品线;未来的合作形式投顾/代销方面。由基金公司提供丰富产品线和强大投研能力,大行集中渠道卖自家产品,与公募抗衡;小行以代销业务为主,与公募合作。
(3)金融市场部与基金公司的合作以避税需求为主,未来的合作形式在于委外方面,由基金公司提供资本金和公募产品,当然这也取决于避税政策是否持续。
问题6:银行系理财子公司与银行系基金公司的差异在哪里?
银行系理财子公司和银行系基金之间是完全可以形成“错位竞争”。
1、商业银行的强项是海量的表内贷款大数据,海量的理财客户,弱项是对于股票二级市场以及非上市企业股权研究不多。因此理财子公司如果产品策略以“普惠金融”为主,那么做公募“固收”及“固收+”的产品仍然可以保留住原先的大部分客户,有投研条件的大行还可以开发更加丰富的偏股型的产品。
2、基金公司在股票二级市场以及债券二级市场的传统投研优势还是可以继续发扬光大。基金公司的目光也不应仅仅放在行内的客户资源和资管规模的竞争上,而是应该将触角放到行外,争揽更多其它资管机构的自营、委外、专户资金。
二、运营管理(组织架构、登记托管结算、估值)
1、组织架构
问题1: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组织形式的演变
(1)历史:理财资金管理一度由金融市场部负责,这使得银行自营资金与理财资金的运作混为一谈,表内与表外的风险不能分离;同时分支行也可以发行产品募集资金,运作理财资金池,这使得银行总行也不能完全掌握各分支行表外业务风险的情况,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2)目前方式:理财事业部制度。《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5号)
(3)未来形式: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独立法人经营理财业务。“资管新规”要求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问题2:成立理财公司后,银行体系内面临哪些挑战?
成为独立法人机构后,理财子公司与银行分支机构存在一定的错位竞争,首先,部门设置上,要与原来母行内部渠道部门、信贷、风控、投行等部分做清晰的划分,这在募集资金、业务营销、项目尽调、资产投放、投后管理和退出等方面都会存在转型期的困难。另外,联动方面,诸多专营机构、事业部等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联动方面本身就已经存在困难,这种困难相信在子公司与分支机构会同样存在,特别是对于仍然对母行有明显依赖性的子公司。
问题3:理财子公司与母行管理部门、渠道部门、分行、其他子公司间的关系是怎么样的?
与母行:隶属关系,子公司应成为母行体系资产管理领域的重要平台,也相应需要向母行申请在人力资源、考核机制、风险成本方面给予理财子公司。
与渠道:相互支持关系,理财子公司产品销售体系将以母行代销为主,直营销售为辅客群结构上也将以个人客群为主体,兼顾公司及同业。
与分行:协同服务客户关系,理财子公司的资产结构将以标准化资产为主,但考虑到非标资产是银行传统优势,且也是未来理财子公司重要资产,理财子公司仍需要分行在非标资产提供与重点负债客户营销方面给予理财支持。理财子公司将支付给分行必要的资产推介费。
与其他集团内子公司关系:业务互补关系,理财子公司应与其他子公司开展差异化业务,共享信息,为客户设计整体服务方案。在资管行业统一监管的趋势下,如牌照间差异化监管要求取消,可根据各子公司的业务规模与专业优势展开必要的整合,以实现资源集约化运作。
问题4:从运营模式上看,理财子公司和理财事业部对比有哪些特点?
独立法人身份意味着运作模式的自主性,可以解决开户资质和多层嵌套的问题
(1)不同于只是作为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商业银行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后,在理财业务方面意味着将会有另外一番新的天地,包括运作模式(产品发行端与投资端)的自主性、风险管控的内嵌性、同业合作的广泛性、激励约束机制的针对性等等方面,均会有明显的差异。
(2)过去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产品的负债端定价是预期收益率形式,资产端则紧贴货币市场价格水涨船高,分离的定价模式使投资相对会比较被动。成为独立法人之后,商业银行的产品发行将会有独立的募资、管理、投资、退出的制度和流程,也会有相应的组织架构、薪酬体系和专业队伍,可以更好地进行专业化运作。
(3)在成为独立法人之后,由于在发行端与投资端均会自主一些,那么以法人机构的身份进行业务运作便可以解决开户资质和多层嵌套的问题,这个以商业银行部门的形式是很难做到的。因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前并非独立法人主体,对外投资往往只能通过信托、基金、券商等这些资管产品进行,成为独立法人主体后,可以避免投资主体错位,也可以减少通道费用。
问题5:理财子公司常见的前中后部门有哪些?
最上层: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
其他职能部门设置通常包括五大板块:产品营销(产品管理部、市场营销部)、投研(权益、固收投资、集中交易部等)、风控(风控、法务合规、信用审批部等)、运营支持(运营管理、金融科技部)、综合(党委、财务部等)
2、登记托管
问题1:理财产品涉及的账户有哪些?
理财产品涉及三类账户:代销渠道(母行)账户、理财子公司账户及托管账户
问题2:各类资管产品的登记机构?
银行理财: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www.chinawealth.com.cn)
信托计划: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www.chinatrc.com.cn)
保险资管产品: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www.zhongbaodeng.com)
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私募基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www.amac.org.cn)
问题3:资管新规对理财产品托管有什么规定?
“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独立托管有名无实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纠正和处罚。这也意味着,没有成立理财子公司的商业银行,后续发行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需要交由其它银行托管,未来中小银行可能只能成为代销机构。
3、交易结算
问题1:理财产品T+0实时赎回如何实现?
一般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从发起赎回申请到收到赎回款,要经过赎回确认→代销机构归集户→资金清算总账户→投资者账户等过程,一般需要1-3个工作日。
理财产品实时赎回,实际是通过垫资来实现的,现金管理类理财管理通知中对每日赎回金额设定了1万元的上限。投资者在T日日间发起赎回申请时,由垫资户(母行/代销渠道)在日间将客户赎回资金实时兑付,然后在T+1或T+N日,管理人以变现高流动性资产或赎回其中的现金投资部分等方式,归还垫资款至垫资户。
问题2:理财子公司如何认定关联交易?
资管新规第二十四条关联交易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以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于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机构注资等。从事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
1.交易动机,动机不纯即不能发生关联交易。
2.如果动机是可允许的,内部必须做好审批和评估,外部做好信息披露。
3.表内接回存量信用债不是不可行,正常的交易是被允许的。问题是发生了交易价格偏离,特别是非正常的偏离,在对外信息披露中如何同公众交待和解释,是合规需要关注的地方。
问题3:解决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流动性缺口常用四种措施?
(1)资产变现(可能会导致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
(2)发行产品募集资金(本行销售部门或者代销渠道解决)
(3)银行间市场拆借(场外交易、通用质押券业务)、交易所市场拆借(CCP模式和协议回购模式)
(4)理财子公司可以自有资金投资于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但上限不得超过其自有资金的20%,不得超过单只理财产品净资产的10%,不得投资于分级理财产品的劣后份额。
问题4:怎么理解理财子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第四十三条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当将投资管理职能与交易执行职能相分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集中交易制度,参考公募基金公司管理体系,在投资管理和交易执行之间建立防火墙。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特别提到了“不同理财产品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毕竟这种交易行为如果不能有明确的决策支撑依据,确实比较容易滋生利益输送。注意,在证监会的资管配套细则中,也对反向交易进行了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不同资产管理计 划之间发生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进行监控。同一资产管理计划不得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发生同日反向交易的,应要求投资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并留存书面记录备查。”
问题5:如何解决封闭式理财产品的流动性问题?
(1)内部可以通过质押融资、客户提前赎回等方式。
质押融资和提前赎回的关键点在于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但注意是否属于变相刚兑是业务合规的关键所在。
(2)外部可以通过管理人回购或份额转让的方式。
能否通过银行理财二级市场对份额转让(或管理人回购)是未来突破期限拉长后资金募集障碍的关键点。
这个二级市场的份额转让也将是未来部分金融基础设施争夺的焦点。
问题6:银行理财在银行间市场拆借的模式与交易所拆借模式的主要区别?
(1)银行间市场:场外交易(交易对手自行约定的交易);通用质押券业务(上清所作为中央对手方的清算制度)
(2)交易所市场:协议回购模式(交易对手间自行约定的交易);CCP模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作为中央对手方的清算制度)
问题7:清算和结算的概念与区别?
广义的结算包括清算与交收两个环节。清算是计算交易参与人所需交割债券或支付资金数额的过程,包括全额逐笔清算、净额轧差清算。交收是指根据清算结果,组织交易双方进行证券交付和资金支付的过程。
狭义来讲,清算是指算账的过程,用以计算结算金额;结算就是划账,完成账户之间的资金划拨和变更登记,通常由三大结算机构(中债登、上清所、中证登)在托管账户之间划转。
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结算模式差别较大,资金结算有两种方式,一种由结算机构提供资金账户结算,中债登和上清所等开立的结算账户实际属于资金账户;另一种是通过其他机构如央行大额支付系统等对资金结算。
问题8:托管人结算模式、券商结算模式是什么?
交易所市场结算模式分为两种,分别为托管人结算模式、券商结算模式。这两种模式可以简单理解为:通过银行类结算参与人结算,或通过证券公司类结算参与人结算。托管人不特指商业银行,也包括取得托管资格的非银金融机构。
(1)采用托管人结算模式的,由托管人承担交收责任。托管人可向中国结算申请开立单独的托管结算账户,资金的交收都通过托管户进行。即托管人作为结算参与人与中证登进行清算交收,产品在托管行开立的托管户和托管人之间进行清算交收。
(2)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由券商承担交收责任。券商可通过其客户结算账户办理全部客户的证券资金结算业务,并应自行负责全部客户的明细结算。即通过在证券公司开的资金账户(就是开在中登的结算账户)中进行结算。
问题9:托管人结算模式、券商结算模式的差异?
(1)托管人结算模式
优点:资金使用效率较高,交易速度快、结算数据接收快,可实现T+0估值;
缺点:成本高,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占用可用资金。
(2)证券公司结算模式
优点:办理方便、建设成本较低、无需缴纳结算备付金和保证金;
缺点:交易速度较慢、交易数据保密性不够好、交易数据接收较晚,一般在T+1日估值。
实际上两种结算模式都是属于二级结算模式。中登公司通过托管人和券商开在自己这里的结算账户进行总结算,托管行的托管客户或者券商代理客户分别和托管行或券商结算。
这点和银行间资管产品参与证券交易(ABS和债券)都是直接通过管理人开在登记托管机构的结算账户行处理完全不同,换一句话说银行间都是登记托管机构直接和管理人结算,没有采用二级结算的方式。
问题10:券款对付(DVP)结算模式是什么?
银行间市场在2006年引入券款对付结算方式,2013年央行为防止丙类户通过先券后款套利,发布《进一步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的券款对付结算要求》,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方式统一为券款对付(DVP);最终12月6日宣布全部实现DVP强制结算。
券款对付其实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或者叫“银货两讫”,债券交易达成后,债券结算机构同步办理券和款的交割与清算结算,能有效适用于较为陌生或信用水平不相当的交易参与方。
券款对付的交割方式一定要求账户资金充足才能完成,但需要注意,银行间市场交易的时刻可以不用提前向资金账户(比如在上清所的结算户里,或者银行的CNAPS账户里)有充足资金,只需要在交割结算的时候资金准备充足。
4、估值
问题1:理财产品估值和会计核算的监管要求?
影响理财产品估值核算的制度背景主要有以下四个层面:
1.一行两会《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资管新规》明确了金融机构对资产管理产品应当实行净值化管理,净值生成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时反映基础金融资产的收益和风险;
明确了两种情形下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
(1)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合同现金流持有至到期;
(2)暂不具备活跃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2.银保监《资管新规补充通知》
《720补丁》考虑到新规带来的理财市场波动,明确了:
(1)过渡期内,对于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管产品,投资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至到期的债券,可以使用摊余成本计量,
(2)但定期开放式产品持有资产组合久期不得长于封闭期的1.5倍;
3.财政部《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再次明确了资产管理产品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遵循企业会计准则;
4.六大行吹风会(2021.8)
明确了2021年9月1日新增投资不得采取摊余成本法计量。
问题2:理财产品估值的取值原则?
1.对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投资品种,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例外情况外,应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分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2.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应采取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问题3:哪些理财产品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具体要求有哪些?
一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按照产品运作方式可分为,开放式理财产品、封闭式理财产品两大类;其中开放式理财又可根据其申赎频率分为现金管理类产品、定期开放式产品。基于理财产品会计分类,以下产品分类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
1.现金管理类
现管类产品所投资产可适用于摊余成本,但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1)需要考虑影子定价及偏离度;
(2)财务报表中资产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封闭式产品
封闭式产品可适用于摊余成本法计量+需要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但其所投资产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所持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且持有到期形式;
(2)所持资产无活跃交易或估值不可靠;
3.半年以上定开产品(过渡期)
(1)过渡期内,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资产组合久期不超过1.5倍;
(2)自2021年9月1日起大行新发产品不得使用摊余成本法;
(3) 过渡期结束后自动失效;
* 过渡期结束后,所有定开产品一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问题4:债券估值的影响因素、如何实现估值?
1、债券估值的影响因素
债券的估值基本上只有国债、国开债比较靠谱,信用债和金融债一级发行的利率比较不靠谱,因为后者有很多非市场化的因素在内,而通过二级交易市场估值同样不靠谱,因为有可能根本就没交易。因此实务中债券估值可能更多的理解为记账价值。
影响债券的价格的因素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两方面。对于市场风险,比较好估值,因为可以通过国债利率的波动来取现金流贴现,利率波动对于信用债估值的影响是可以被准确地估出来的,但是信用风险不一样。
2、信用债参考交易估值
对于信用债的估值方法,核心是做参考估值,即参考市场上交易过的信用债,比如万科的债券昨天交易了一笔,那么未来碧桂园的债可以参考万科的交易所反映出来的信用风险的定价的波动。但这有两个问题就是,一方面存在基差风险;第二就是是否存在非市场化因素比如利益输送、代持、过手(期限错配)等在交割系统里体现不出来的因素。
3、第三方估值
市场上最主要的第三方估值提供者是由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登)提供的中债估值,也是目前市场使用最为广泛的估值体系,通过中债估值可以确定当日的公允价值,但实际上如果真的用于做交易或者平仓的时候,实际的交易价格还是由市场决定,而估值只是理论上的记账价值。
问题5:债券价格偏离度是什么?
价格偏离意味着交易价格偏离市场公允价格较大。
价格偏离度=(交易净价-当日中债估值净价)/当日中债估值净价×100%
何为公允价值,对信用债而言相对更难判断,正如前文所述,债券估值除了国债、国开债、还有少量的同业存单以外,其他的券种价格基本上都是估出来的。估值决定交易还是交易决定估值,其实是相互依赖的。如果有一种类型的信用债三四个月都没有交易,某个市场主体去交易了一笔,很有可能这笔交易会对估值产生不小影响。
问题6:债券偏离度指标相关规则?
1、交易中心的偏离度监测指标,根据2020年最新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监测相关报备操作指南》:市场成员参与现券交易价格超过以下报备标准的需主动说明报备:
(1)利率债:参考前一日交易中心估值净价、中债估值净价等,成交净价偏离交易中心估值或中债估值净价1%(若成交净价偏离前一日估值净价1%,但在当日估值净价1%内,可豁免报备);
(2)信用债:参考前一日交易中心估值净价、中债估值净价等,成交净价同时偏离交易中心估值和中债估值净价2%(若成交净价偏离前一日估值净价2%,但在当日估值净价2%内,可豁免报备);
2、证监会规定,债券现券交易价格偏离比较基准超过1%或者回购利率偏离比较基准超过50个基点的,应当向风险管理部门备案并作出合理说明(公募基金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从交易层面的异常监测,但是没有触发上述监管指标,不一定就是公允。最终是否公允还要看当天市场的波动情况,券种差异,等具体因素。
问题7:理财产品嵌套一层资管计划或者基金,穿透管理下估值如何认定?
一般情况下,理财产品作为母管理人,在核算所投的资管计划或者基金时可以按照成本价,或更多的是采取SPV管理人给出的最近可得的净值,作为投资的这笔SPV的公允价值。
如果一个公募理财产品,投资了一个私募基金专户,该私募基金专户层面使用了摊余成本法计量,公募理财通过持有这个专户,实现了净值的曲线平滑或规模的上涨,这种方式可不可行?
根据《资管新规》穿透式监管的要求,站在公募理财角度,这样的估值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企业会计准则》也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如果上一层投资持有下一层超过一定比例,实现了对它的控制,那就应该按照合并报表的方式穿透到底层,对底层的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和核算。站在这个层面来看,以上业务模式就不合规了;公募理财管理人有义务穿透到底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专户层面所有的底层资产重新进行分类核算,这样得出的净值才是一个真正可变现的净值。
问题8:优先股、永续债、PPN等不活跃资产,公允价值如何确定?
对于二级资本债、永续债、PPN等可能一年都没有一笔交易的估值,以信用债的估值方法为例,信用债估值方法核心是做参考估值,即参考市场上交易过的信用债,比如碧桂园的债券可以参考万科的债券交易反映出来的信用风险价格波动。但也有两个问题,一方面存在基差风险,因为碧桂园跟万科两个主体只是类比,不是全同;另一方面,参考的万科这笔信用债的交易是否真的是市场化交易还要打问号,可能存在许多非市场化因素,比如利益输送、代持、过手(期限错配)等。
市场上最主要的第三方估值提供者是由中央结算公司(中债登)提供的中债估值,也是目前市场使用最为广泛的估值体系。理财产品估值,除了外部获取中债SPPI分类及ECL数据以外,可能更多依赖内部模型,以自建分类模型及估值模型自行判断。
三、投资端
问题1:FOF的分类涉及哪些?
从规则上看,监管明文规定的FOF只有公募FOF(狭义,基金中的基金,指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基金),而广义上的FOF,包括投资标的为基金的FOF产品,不考虑投资比例限制。
(1)股票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包括股票指数);
(2)债券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型基金份额(包括债券指数基金);
(3)货币型FOF,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且剩余基金资产的投资范围和要求应当与货币市场基金一致;
(4)混合型FOF,投资于股票型基金份额、债券型基金份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以及其他基金份额,且不符合股票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等相关要求的;
(5)其他类型FOF,即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某一类型的基金,如FOF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商品期货基金份额的,为商品期货基金中基金。
问题2:FOF和普通基金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FOF产品的核心功能是风险二次分散,普通的基金通过直接配置底层资产进行投资管理,而FOF通过配置不同公募基金的公募基金来进行收益-风险分配,即通过基金层面的组合来实现二次风险分散,而FOF在基金层面要进行资产配置、管理人优选等方式来实现收益。
问题3:为什么FOF能在理财产品中得到应用?
长期以来理财被冠以“稳健投资“之名,在从“风险-收益”划分中通常对应为”中低风险-绝对收益“。在风险把控上,FOF产品通过配置不同的基金来达到分散风险的作用,并且从FOF产品近年来的运作数据也能看出其收益表现虽略低于单只基金,但在回撤控制上普遍优于单只基金,所以满足了理财产品的”中低风险“的核心需求。
问题4:理财子公司的FOF产品规则体系和公募FOF在投资范围限制上有什么不同?
证监旗下的公募FOF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证监会公告〔2016〕20号)进行明确,2017-2019年期间陆续发布了配套的估值业务指引、审核指引等文件。
而理财子目前没有对FOF产品进行专门规定的规则,也没有单独用以对标的FOF产品类型,主要适用理财新规、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理财产品流动性新规等文件。从具体的规则适用内容上,对于证监会旗下的公募理财FOF产品,目前可以投资QDII基金份额、香港互认基金份额(该投资品种2019年放开),但不能投资分级基金份额、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并且对于投资于封闭运作基金、定期开放基金等流通受限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设置合理比例(要求在FOF开放期,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问题5:FOF的收益来源有哪些?目前理财子公募FOF策略是哪些?
FOF的收益来源大致分为两部分,一是资产配置型FOF,二是基金优选型FOF,对于理财子公司来说,其发行的公募FOF理财产品在基金(管理人)优选模式中,2019-2021年上半年主要以打新、中性策略等单一策略为主,配置打新基金、二级债基等,在资产配置中,主要以风险平价为主要方式对大类资产进行配置。
问题6:FOF产品进行资产配置和管理人精选主要有哪些关注点?
FOF产品需要管理人同时关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配置和基金管理人精选,资产配置中可适用风险平价、风险预算、固定比例资产配置、全天候模型等,策略配置中可适用权益估值历史分位、收益率历史分位、波动率控制模型等,管理人精选可参考业绩归因、投资风格和投资能力评价、超额收益评价等。
问题7:如何通过FOF产品如何实现较优的分散投资从而实现中等绝对收益?
FOF产品如果要实现绝对收益,需要把分散投资、主动型资产配置管理、另类策略优化风险收益比、基金择优选择四个部分同时结合。分散投资主要是为了使“风险-收益”达到符合绝对收益的“中低风险-中高收益”的目的,最基础的方式即通过配置不同比例的资产提升组合风险收益比,降低组合波动,市场中如固收+产品、二级债基中是典型的分散投资产品且比较常见,其底层多以配置80%的固定收益类资产+20%股票资产来实现低波动和中收益的目的。
问题8:分散投资除了降低波动还有哪些作用?
分散投资还可以提高胜率,经过对比以往的数据来看,FOF组合取得正收益的概率始终高于单一资产,比如80%债券+20%股票的组合,或者是在此基础上细分的60%债券+20%股票+20%另类等组合,其持有的期限越久,获得正收益的胜率越高。
问题9:FOF如何通过各类投资策略实现风险分散?
FOF产品在投资中可根据不同投资策略之间的低相关性来实现风险分散,常见的包括多策略、CTA趋势、套利、宏观策略、纯债、股票多头、市场中性、股票多空、增强债券等。其中如套利和纯债/股票、CTA与市场中性的相关性较低,而套利、CTA趋势等在私募FOF运作中较为常见。
问题10:主动资产配置为什么作为FOF产品的核心?
FOF投资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其核心理念是不变的,都是通过投资基金来进行风险分散,但是如果只做到单纯的分散投资不予以实现FOF产品的较优性价比。从拆解国内多只FOF基金的收益组成来看,其主要收益贡献还是来自于资产配置,基金选择贡献小部分,所以资产配置作为FOF产品的核心。业内通常会借助资产配置模型来进行主动资产配置,包括借助模式来进行仓位控制、行业/主题挖掘等。
问题11:FOF产品如何通过另类策略提高性价比?
另类策略在FOF产品中能提升组合风险收益比,主要是因为其和股票、债券资产的相关性较低并且有不同的收益来源,所以通过不同的组合能够实现年化收益的提升、降低回撤和提高夏普比率。另外,另类策略在私募FOF产品中比较常见,如CTA、套利和宏观对冲、商品等策略。
问题12:FOF产品进行基金优选时应注意什么?
基金优选作为FOF投资中基本围绕投前子基金筛选、选择投资时期和投后管理(持续关注)几个关注点展开。在子基金筛选中,更注重合适性和匹配性,而不是一味选择当前市场上表现最好的基金,因为FOF强调资产配置,而市场上表现最好的基金可能与FOF资产配置策略或侧重点不一致,在投后的持续管理中,子基金可能因为市场规模、团队成员发生变化等事件导致其竞争力发生变化,母基金管理人需要持续跟踪评估和优化。
问题13:公募FOF和公募MOM的区别?
FOF和MOM从结果上来看都是由多管理人管理,也是管理人配置不同类型资产、分散投资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实际上两者差别巨大。
从定义的字面上看,FOF 是选不同的基金,MOM 选不同的基金管理人,但两者的本质差别并非来自于产品或人,而在于产品的运作模式、风险控制上等方面有本质上的差异。
1、产品表现形式
简而言之,FOF 是通过母基金购买子基金的份额形成“产品的组合”,MOM 则是资管产品的管理人直接将资金委托给其他管理人打理,可视为“人的组合”。
所以在产品表现形式上,FOF 有母基金和子基金之别,两者相互独立,都是独立运作的资管产品,不同管理人管理不同的子基金;而 MOM 则原则上没有子基金,取而代之的是资管产品划分不同的交易单元,不同的管理人在同一个产品中管理不同的交易单元。
2、管理费收取方式
FOF 投资于现有市场上的基金产品,容易出现双重收费,即子基金收费一次,FOF 母基金再收费一次,尤其在私募 FOF 缺乏相应规范的情况下容易出现此问题,公募FOF 已经明确禁止双重收费;在 MOM 模式下,由于不存资管产品嵌套的结构,则不存在双重收费的可能,基金管理人共享管理费和业绩提成。
3、投资策略、风险管控力度不同
MOM 模式下的管理者对投资策略和风控的影响力和把控都更强。这个也是 MOM 最明显的优势。在委外和FOF模式下,母基金管理人无法实时观测或兼顾到每个账户的资金动向、投资情况、 持仓情况等,需要定期对各家数据进行多头搜集、汇总后方可形成行内汇报报告或监管报送报告,后期管理难度大;而且在出现风险状况时,受托人往往是在产品出现实质风险后,向委托人进行披露,使得风险处置面临被动局面。
在 MOM 模式下,可以在整个产品、交易单元层面进行风控,也可以进行盘中的实时风控,投资痕迹清晰可见,投资策略全程跟踪。
4、业绩考核在MOM模式下,每笔投资痕迹清晰可见,投资策略也可以随时跟踪,投资业绩评价上也可以做到更加准确、客观。
5、投资经理更换
另外,在投资顾问(子管理人)更换上,MOM也更有优势。MOM投顾易于替换,避免 FOF 模式下被不良资产绑架的困境,MOM管理人可以更高效整合投顾资源,提升对投顾掌控力。
问题14:市场上的FOF在资产配置上能否进行分类?
资产配置大体可分为三类:战略资产配置(Strategic Asset Allocation,SAA,通常1-3年)、战术资产配置(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TAA,通常1-3个月)、动态资产配置策略(Dynamic Asset Allocation,DAA,通常3-18个月)。其中TAA和DAA在我国比较常见,主要和公募基金、理财子的考核周期、投资周期期限挂钩。
问题15:理财子在选基主要有哪些策略?
这里仍然需要考虑理财子的中风险中收益的需求(见上文分析),所以在选基上,理财子主要有固收+、打新、二级债基、绝对收益策略,追求绝对收益,而纯权益类的基金占比很小,公募FOF中权益类基金则占比较大,多追求相对收益。
问题16:FOF产品团队如何搭建?公募FOF和私募FOF团队有区别吗?
通常FOF团队通常要包括,分别是:宏观研究、权益(研究)团队,债券及其他研究团队、量化团队。宏观研究重点在于主题/策略的制定,权益团队的核心是为FOF提供主要收益来源,债券及其他则是对债券基金等其他基金进行研究。如果区分公募FOF团队和私募FOF团队来看,前者更注重数据分析、模型搭建、基金管理人管理等,而私募FOF团队可能会另外涉及到资源维护。
问题17:公募FOF和私募FOF的侧重点有什么核心差别?
在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使用上,私募FOF在投资策略上选择相比公募FOF更多,公募FOF集中在股债以及少量的另类;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公募FOF的仓位水平也同样受规则限制,所以整体上私募FOF获取绝对收益的能力更强;在业绩考核上,公募FOF多以相对收益考核,私募FOF多以绝对收益考核。
问题18:理财子目前在FOF上有哪些模块可以借外力?
理财子FOF产品仅发展1-2年时间,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通常需借助外部服务来提供资产配置建议,FOF子基金的研究以及基金管理等,在具体模式上多数理财子的FOF产品是采取委外方式来进行投资,受托方多为基金管理公司。
问题19:理财子的FOF产品的资金来源主要是?
理财子的资金渠道还是来自于银行体系,因为理财公司销售新规明确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理财公司和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所以资金来源仍然为银行,向下继续穿透实际上多为个人投资者。
四、风险管理
问题1:理财子风险管理的基本模式?
从组织架构上,理财子通常设置董事会—高管层—职能部门三层架构,因此在风险治理上,通常,母行主要通过董事会实现对子公司的管控,董事会监督并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稽核委员会来进行风险管理;高管由总经理领导并通过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及其他专业委员会来履行风险监督职能;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部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识别评估和监管监督各种风险。
问题2: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10%计提风险准备金,什么情况可以动用?
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银行理财子公司违法违规、违反理财产品合同约定、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理财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如果是底层资产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则不属于动用风险准备金范围。
问题3:银行理财各类风险的责任承担原则?
(1)客户承担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2)银行承担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科技风险
五、公司治理
问题1:理财子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如何?
从市场化选择看,未来理财子公司必须要经历四个方面的市场化路径:
(1)渠道市场化:渠道市场化包括母行内部市场化定价,分支行渠道端市场化进行拓展维护;行外市场化主要是拓展母行以外其他商业银行以及第三方代销机构的渠道。这是转变以往理财事业部渠道的思维,需要更加积极从事渠道转变的过程。
(2)资产市场化:首先非标资产很难市场化,仍然将高度依赖母行提供资产;但其他资产类别未来更多市场化筛选,包括筛选基础资产和筛选管理人两个维度。
(3)人员和激励制度市场化:需要从薪酬设计,甚至关键管理岗位和基金经理从股权激励角度进行利益绑定。从目前各家银行沟通看,多数希望自建投研团队,按照公募基金当前人员比例看,整个银行理财子公司长远看如果规模不大幅度萎缩,从业人员需要扩张2-3倍。
(4)公募或私募业绩排名的市场化,净值化转型的产品相互之间业绩可比性非常强,在信息披露充分,估值体系整体差异不大的情况下,理财子公司面临业绩排名市场化比拼的压力。
问题2:股权结构/对外开放如何赋能公司治理?
引入外资资管机构,有助于国内理财子公司借鉴学习外资投资理念,借助其先进的投研能力,加大银行理财在权益市场的布局,从而补齐短板、加快银行理财的转型。另一方面,境外机构在境外资产配置方面也具有优势,引入外资资管机构也能丰富金融的产品供给,完善产品的创新体系,满足投资者的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破除理财产品同质化的问题,形成差异化竞争。但是,从过去经验看中外合资资管机构,许多外资股东并没有实际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同时,在外资入股理财子公司的时候,会遇到经营理念和文化的碰撞问题,如何充分融入中国理财大家庭,充分发挥外资机构在投研管理方面的优势,推出本土化的理财产品,也是接下来应该重点考虑的问题。
问题3:金融科技如何赋能公司治理?
金融科技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极大助力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水平。当前的数据化经营贯穿了公司治理的方方面面。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公司治理工作可以更加高效智慧,之后,与金融科技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安排也会陆续的出台。
问题4:ESG理念如何赋能公司治理?
ESG是全球普及的理念。目前华夏理财在这方面处于领先地位,推出了自己ESG的理财产品体系(华夏理财ESG固定收益增强型一年定开理财产品1号、2号;华夏理财ESG混合偏债型一年定开理财产品1号、2号、3号、4号)。未来理财子公司应开发建立自身的绿色评级工具和机制,不断推动自身ESG理念的进步,更加注重环境信息披露及公司内部治理体系。
六、绩效管理
问题1:理财子公司投研条线在人力资源市场化建设上存在的不足?
理财子公司投资经理很少参与市场化排名,投资业绩的可追溯性和可比较性较低.投资经理的投资业绩评价数据较少,且不够公开透明。外部机构很难对银行理财子的投资经理业绩进行客观评价,因此导致银行理财子投资经理的流动性相比基金公司更低,人力资源市场化建设较为滞后。
而公募基金经理的流动性是比较充分的,业绩排名靠前的基金经理经常会被高薪挖走,可以说基金公司的人力资源市场是充分竞争的,是市场出清的。
问题2:理财子公司投研条线在薪酬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目前理财子更多的参照母行的薪酬标准适当上浮,远远谈不上超额收益分红和跟投激励模式。
头部公募基金的激励模式包括与投资业绩表现和募资额挂钩的奖金机制、超额收益(carry)、跟投及股权激励等。
问题3:理财子公司投研条线在绩效考核方面存在的不足?
公募基金公司'重结果',已经形成非常完善的与业务规模、管理费收入等要素挂钩的考核体系。
市场化程度高的少数头部理财子在绩效指标完整周期、监控频率、目标值及评判标准等方面逐步向公募基金看齐,并且逐步建立与母行在渠道销售、产品布局风险管控、系统运营等多方面挂钩的富有行业特色的绩效考核机制,但大多数理财子没有建立公司化考核机制仍旧平移原来的部门化考核办法。
七、其他
问题1:商业银行理财是否可以投资上市公司股票?
1.私募理财产品:一直可以直接开户投资上市公司股票
2.公募理财产品:
(1)银行理财事业部门:银行产品不可以开股票账户直接投资股票,但是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投资股票;
(2)理财子公司:理财子公司产品可以直接开具股票账户投资股票。
问题2: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资金池的定义与特征?
资金池是指银行将发行多款理财产品募集到的资金汇成一个“大池子”。并对池子里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投资,投向一个由债券、回购、信托融资计划、存款等多元化产品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并将此资产包的整体收益作为多款理财产品收益的统一来源。
资金池的风险点在于: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
问题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是否可以投资上市公司股票?理财子公司产品是否可以?
1.私募理财产品:一直可以直接开户投资上市公司股票
2.公募理财产品:
(1)银行理财事业部门:银行产品不可以开股票账户直接投资股票,但是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间接投资股票;
(2)理财子公司:理财子公司产品可以直接开具股票账户投资股票。
课程背景
截至 2021 年末,我国资管市场规模已达到 134 万亿,其中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占主要份额。信托在经历重重洗礼之后,其规模已从高峰时期的 26 万亿压降到 20 万亿。在监管要求回归本源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未来何去何从?理财公司内控新规征求意见稿提出了不少突破性的要求,理财公司如何做好理财业务的投资运作、内部控制、内部稽核等合规管理?
法询金融此次特邀 4 位行业大咖,精心打磨课件,研发此课程。课程将于 2022 年 6 月 25 日、26 日举办。内容涵盖:信托业创新转型的产品结构设计和创新、服务信托业务逻辑和展业实践、FOF组合构建、理财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管理。
时间安排
6月25日至26日(周六至周日两天)
课程大纲
专题一:信托业创新转型的产品结构设计和创新
一、 信托业务分类改革临近,传统信托将何去何从
1. 从融资类、投资类和事务管理类转变为“新分类”: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和公益/慈善信托
2. 重点整治方面
1) 加强传统融资类业务整治
2) 严禁新增金融同业通道业务
3) 推进个案处理业务整改追踪
4) 遏制异地展业
5) 非金子公司清理整改
3. 鼓励和支持领域
1) 信托产品净值化管理,探索研究信托计划流转登记机制建设
2) 涉众性资金管理
3) 探索支持养老领域的信托产品
4) 知识产权信托
5) 积极拓展土地流转信托
二、 信托业主流业务产品转型方向
1. 房地产行业
1) 房地产行业项目并购贷款
2) 商业养老地产
3) 保障新租赁住房
2. 政信业务
1) 并表信托
2) 资产代持和降杠杆
3) Pre-REITs业务
3. 其他业务
1) 财产权信托
2) 股权收益权
3) 股权PE投资
三、信托转型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1. 转型后的业务前景和机会
2. 转型主要展业对象和资金对接渠道
3. 转型后的主要发展路径
专题二:FOF组合构建全流程详解
一、 FOF投资简介
➢ 海外FOF发展情况
➢ 国内FOF发展情况
➢ FOF的收益来源及优势
➢ FOF投资管理体系
二 、 FOF策略投资流程
➢ 投资基准和资产配置方案的确定
➢ 管理人的筛选和确定
➢ 业绩归因与组合再平衡
三、 资产配置方案的确定
➢ 资产多元化配置:基于资产的收益风险属性与相关性进行组合配置
➢ 策略多元化配置:构建风险因子,主动获取因子风险溢价的收益
➢ 以保险公司为例分析资产配置方法的选择
· 利率免疫策略
· CPPI 组合保险策略
· 资产配置比例调整策略
四 、 管理人的筛选和确定
➢ 投资能力分析
· 历史业绩评价
· 投资风格分析
➢ 非投资能力分析
· 投资管理公司组织结构合理性评价
· 投资管理公司交易运营风险和合规风险评价
· 管理人尽职调查
➢ 投资管理人才库的构建
五、业绩归因与组合再平衡
➢ 贯穿全流程的风险控制
➢ 投资组合层面和管理人层面的动态管理
➢ 通过投资表现和归因分析进行绩效管理
专题三:服务信托业务逻辑和展业实践
一、 服务信托业务逻辑
1. 服务信托是什么?
2. 海外服务信托业实践
3. 服务信托发展历程
二、 服务信托业务实践
1.服务信托业务类型
2.服务信托业务的成功代表: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年金信托
4.2021年最热的服务信托业务实践:特殊资产受托业务
5.海外服务信托业务的借鉴:涉众性资金受托业务
三、 服务信托业务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1. 服务信托的业务前景
2. 信托公司如何做好开展服务信托业务的前期准备
3. 服务信托的盈利模式
4. 服务信托业务发展路径
5. 服务信托业务存在的难点堵点
专题四:理财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与管理
一、理财业务的政策环境与业务格局
(一)银行理财主要监管规定
(二)银行理财业务格局
二、内部控制基本原理
(一)内部控制的基本概念
(二)内部控制的监管规定及管理框架
(三)内部控制管理实践
三、理财业务的投资运作与内部控制
(一)资产类别与投资运作
(二)主要资产的风险管理
(三)操作风险管理
四、产品风险管理与估值管理
(一)产品风控要点
(二)产品风控流程
(三)理财产品评级
(四)净值化与产品估值
(五)产品销售内控要点
五、理财公司合规管理
(一)合规管理概述
(二)业务合规管理实践
六、内部稽核
(一)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二)内审工作实践要点
(三)其他行业借鉴
七、热点事件与近期监管重点解读
(一)热点事件
(二)最新的处罚案例
(最终课纲以老师实际授课内容为准,会有微调)
讲师介绍
讲师A
头部信托公司部门高管、博士后工作站执行站长、教授、博士。
讲师B
老师有 20 年的金融从业经验,现任某理财子风险管理部负责人。
讲师C
现任某理财子任资产配置部负责人,管理资金规模700亿,获得“金理财”奖。
讲师D
现任国内顶尖信托公司执行总经理,18年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行业投融资和资金募集经验,曾在四大国有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国内大型公募基金及某国内顶尖信托公司任职,操作落地多个享誉市场的特大型境内外基础设施股权/夹层/债权及类ABS/REITs项目,熟悉“募投管退”全流程。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