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工业大学第26届新生杯足球赛
竞赛规程
合肥工业大学体育部。
合肥工业大学足球社。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学生会;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
微电子学院学生会。
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蓝天社志愿服务中心;
机械工程学院紫笛社志愿服务中心;
微电子学院新风社志愿服务中心。
合肥工业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共青团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15日至2022年12月10日(具体以实际赛程为准)。
合肥工业大学屯溪路校区西体育场、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风雨操场、
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东操场(备用场地)。
1. 注册运动员须为具有合肥工业大学正式学籍的:本科一二年级,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计划录取的成人教育生(不包括短训班及进修班)一年级,或为在合肥工业大学就读的预科一年级学生,且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足球运动;
2. 注册运动员和管理层人员必须是目前正在球队所属学院就读或任职的合肥工业大学在校学生或教职工;
3. 注册的运动员和管理层成员均不限性别。
特殊身份球员包括“中国籍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外籍留学生”“中国籍男子足球高水平运动员”“超年级球员”四种,其中“超年级球员”限定为中国籍本科二年级非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中国籍普通本科一年级和预科一年级学生、中国籍女子足球高水平运动员一年级、非足球项目男女子高水平运动员一年级均为普通身份学生。
每队运动员注册和在场比赛情况须保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至少有6名普通身份学生在场比赛,注册人数无要求;
2. 至多有2名外籍留学生在场比赛,注册人数不限;
3. 至多有4名中国男子足球高水平运动员在场比赛,注册人数不限;
4. 至多有3名超年级球员注册为运动员,至多有2名超年级球员同时在场上比赛,且:1名超年级球员在场上比赛时普通身份学生须至少保持7人同时在场上比赛,2名超年级球员在场比赛时普通身份学生须至少保持8人同时在场比赛。
(一) 报名规定
1. 每队注册运动员总数上限为26人;
2. 各队应报名管理层成员:领队1人,副领队1人,主教练1人,助理教练1至3人,医疗官1至2人,队长1人,副队长1至2人。其中领队必须由学院辅导员老师担任;医疗官不可由注册球员兼任;
3. 管理层具体职责划分和相关出席规定,详见附录一和附录二;
4. 少数民族和外籍留学生运动员、管理层人员应填写全名(以合肥工业大学学籍信息为准)。
(二) 报名办法
本届赛事报名共设置三个报名窗口期,参赛球队可在窗口期内进行运动员和管理层的注册报名。窗口期外不可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
注册报名需要规范填写、提交完备的报名材料:参赛球队报名汇总表每队一份、队内运动员和管理层人员注册报名单每人一份,所有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形式(压缩文件重命名为球队名称)由副领队提交给赛事报名负责人。
1. 第一个报名窗口期:
(1) 自各学院收到竞赛规程之日起,至2022年9月21日22:00,为第一个报名窗口期。各有意参赛的学院应按照竞赛规程要求组队参赛,规范填写报名材料,并于9月21日22:00之前提交给赛事报名负责人。
(2) 2022年9月22日22:00至9月24日22:00为第一个报名公示期。公示期内各学院领队代表可向组委会对公示内容提出质询,组委会应及时给予反馈,若确有不符合赛事规定之处,组委会应要求该球队在第二个报名窗口期内改正相关信息。
(3) 在本窗口期结束前,各参赛代表队管理层应选出一至两人(建议是副领队和主教练),加入赛事联络QQ群(群号另行通知),作为本学院球队与组委会和其他各学院球队进行联络的代表。
(4) 本报名窗口期内未按时提交有效报名表的学院,视为主动放弃本届足球赛的参赛资格,不可在第二、第三个报名窗口期内报名参赛。
2. 第二个报名窗口期:
(1) 自2022年9月30日22:00至2022年10月7日22:00,为第二个报名窗口期。各参赛球队在窗口期内有两次修改报名表信息的机会,可直接规范填写一份新表,在10月7日22:00之前提交给赛事报名负责人。
(2) 2022年10月9日0:00至10月11日22:00为第二个报名公示期。公示期内各学院领队代表可向组委会对公示内容提出质询,组委会应及时给予反馈,若确有不符合赛事规定之处,组委会将直接删除不符合规定的报名信息,且不允许该球队继续修改报名表增补注册运动员或管理层成员。
3. 第三个报名窗口期:
本窗口期将设置在最后一场小组赛结束后、第一场淘汰赛开始前。具体起止日期另行通知。
本窗口期内,每个晋级淘汰赛的球队有一次修改报名信息的机会,可以对注册球员和管理层成员进行撤销和补充报名,总人次数不限。
被增补报名的球员必须是没有在小组赛阶段报名过的学生;被撤销报名的球员将不会获得荣誉证书、奖牌、第二课堂体育健身模块活动成绩等奖励。
竞赛办法
基本赛制为“循环-淘汰”制,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包含小组赛、1/8决赛、1/4决赛;
第二阶段:包含半决赛、三四名决赛、决赛。
详细竞赛办法如下:
a. 小组赛
1)分组方式
分为A、B、C、D四个小组,每组至少4队,至多5队。
采用分档抽签的办法确定分组,分为三个档级,一二档同档级球队不会被分入同一个小组。第一档四队,为种子队,由上届新生杯足球赛前四名组成;第二档四队,为次级种子队,由上届新生杯第五至八名组成;其余球队组成第三档。
2)赛事进行方式:组内进行单循环赛。即每队需与其余队伍各打一场。每组前四名出线,分别记为A1、A2、A3、A4、B1、B2、B3、B4、C1、C2、C3、C4、D1、D2、D3、D4。
3)排名规则:
1. 积分数(胜一场积三分,平一场积一分,负一场积零分)高者排名列前;
2. 若积分相同,净胜球高者排名列前;
3. 若净胜球仍相同,进球数多者排名列前;
4. 若进球数仍相同,红牌数少者排名列前;
5. 若红牌数仍相同,黄牌数少者排名列前;
6. 若红牌数仍相同,胜负关系占优者排名列前;
7. 若仍然无法决定出排名先后,则进行一场排名附加赛,时间由两队协商决定。采用单场定胜负(无加时赛,战平则直接进行球点球决胜)的方式决定排名。
b. 淘汰赛
分为1/8决赛、1/4决赛、半决赛、三四名决赛/决赛共四轮进行。具体对阵树状图为:
竞赛规程
(1) 人制:采用11人制。单场比赛首发11人(包括守门员),替补至多15人。
(2) 替换规则:
采用“三次换七人”规则。单场比赛每队每场比赛有3次替换机会,一共可以更换7人次;中场休息时的换人,不计入替换次数,但是计入替换人次数(假设甲队上半场没有换人,中场休息时换了一个人,那么在下半场甲队仍然有三次换人机会,但是由于中场时换了一个人,所以接下来三次最多更换六人)。不允许返场替换(即被换下的球员在该场比赛不能再被换上)。需要进行替换应先到第四官员处登记,然后在主裁判允许后方可执行换人。被换下的球员应就近离场。
※如果双方球队同时换人,则视为双方各执行了一次替换程序。一方球队在一次比赛停止时替换多名队员(包括替换程序已准备就绪)的,视为使用了一次替换程序。在一次比赛停止时间之内,一方球队进行多次替换队员或更改替换队员,视为使用一次替换程序。如果替换队员程序已全部准备就绪,第四官员和替补队员站在边线处准备好,随后比赛停止,裁判员已允许本次换人,第四官员举牌示意,则视为替换程序已经开始,此时球队如果取消该次替换,仍视为使用了一次替换程序。
(3) 比赛时间:
①小组赛: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行进间不停止计时。有伤停补时,长度由主裁判决定。
②淘汰赛:
<1> 1/8决赛、1/4决赛、半决赛、三四名决赛:常规时间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行进间不停止计时。有伤停补时,长度由主裁判决定。战平无加时赛,休息5分钟后开始“球点球决胜”(俗称“点球大战”)。点球大战规则与国际足联11人制规则相同。
<2> 决赛:常规时间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比赛行进间不停止计时。有伤停补时,长度由主裁判决定。战平无加时赛,休息5分钟后开始点球大战。
(4) 得牌停赛:
a)累计吃到两张黄牌停赛一场;吃到红牌后下一轮比赛停赛,且累计黄牌数重新计算。
※关于黄牌数的累计,如果是比赛中先得一张黄牌,后被直接出示红牌罚下的话,则这张黄牌会计算在累积黄牌数内。如果一场比赛中先后得到两张黄牌被“两黄变一红”罚下,则该两张黄牌不会被计算在内。
b)上一阶段比赛结束后,累积黄牌数清零,不会带入下一阶段比赛中,但红牌停赛继续执行。
※解释说明:
假设A球员在小组赛第一轮和1/8决赛染黄,则该球员不可以在1/4决赛登场;
假设B球员在1/8决赛和1/4决赛染黄,则该球员仍然有资格在半决赛登场;
假设C球员在1/4决赛染红,则该球员不可以在半决赛登场;
假设D球员在半决赛染红,则该球员不可以在决赛或三四名决赛登场。
组队方案:
以学院为单位组队。若学院间需要组联队,则须在9月18日22:00前向赛事筹备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以联队形式参赛。原则上不允许跨校区组联队。
装备要求
(1) 上场队员必须穿着足球鞋(AG、HG、TF、FG等),不允许穿SG金属长钉球鞋;
(2) 不得佩带能够伤害其他队员的饰品(如手表,首饰、耳环)等;
(3) 不允许佩戴普通框架眼镜登场比赛,如需佩戴眼镜可选隐形眼镜或运动护目镜;
(4) 允许使用必要的护具(如护肘护膝等),必须佩戴护腿板;
(5) 球衣:上场队员必须统一穿定制的足球队服,比赛队服的前后号码、姓名印制应符合竞赛规程并且要与赛事报名表相符;守门员的服装应和场上双方队员的服装有明显区别;队长必须佩戴袖标;
(6) 出现队服颜色相近的情况,场序上的客队须套上标志服(号坎)比赛;
(7) 装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球员将不被允许登场比赛。
倒计时程序:
(1) 名次奖: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三等奖:
获得第一名的球队授予冠军奖杯,每名注册运动员和管理层人员授予荣誉证书;
获得第二名的球队授予亚军奖杯,每名注册运动员和管理层人员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
获得第三名的球队授予季军奖杯,每名注册运动员和管理层人员授予奖牌和荣誉证书;
获得第四名的球队授予“第四名”荣誉证书,每名注册运动员和管理层人员荣誉证书;
获得五至八名的球队授予“三等奖”荣誉证书。
(2) 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一支球队,根据比赛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及裁判组意见,经仲裁委员会核准后,为相关学院颁发道德风尚奖证书。
(3) 最有价值球员(金球奖):评选一名。根据相关技术统计,综合个人数据与团队成绩,结合裁判组意见,经仲裁委员会核准后,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
(4) 最佳射手(金靴奖):评选一名。根据数据统计,进球数最多(若进球数相同,其中包含点球进球数少者排名列前)的参赛选手获奖,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
(5) 最佳门将(金手套奖):共评选一名。根据相关技术统计,结合裁判组意见,最终由仲裁委员会确定获奖者,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
(6) 最佳主裁判(金哨奖):评选一名。综合考虑主裁判员执裁临场表现,由裁判组提名获奖者,经仲裁委员会核准后,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
(7) 优秀裁判员:评选两名。综合考虑主裁判员执裁临场表现,由裁判组提名获奖者,经仲裁委员会核准后,授予荣誉证书。
(8) 最佳助理裁判员(金旗奖):评选一名。综合考虑边裁执裁临场表现,由裁判组提名获奖者,经仲裁委员会核准后,授予奖杯和荣誉证书。
(9) 优秀助理裁判员:评选三名。综合考虑边裁执裁临场表现,由裁判组提名获奖者,经仲裁委员会核准后,授予荣誉证书。
为了防止出现不和谐现象发生,大会特发布以下处罚条例,请各队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仔细阅读,把握竞赛尺度。
1、 各学院须按照上文规定,对本单位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和管理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存在冒名顶替或派上未注册报名人员登场比赛等相关行为,判处违规球队该场比赛0:3负,取消其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参选资格,并取消违规球员(被顶替者和顶替者)继续参加本届赛事的资格。
2、 场上队员对对方运动员、管理层成员、场边观众言语辱骂,主裁可视情节对参与人员出示黄牌或红牌,情节较严重者可在红牌停赛的基础上追加禁赛1至3场。
3、 参赛人员在赛前、赛中、赛后发生肢体冲突,一经核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涉事运动员追加禁赛1至4场。情节特别严重者上报校方处理。
4、 场上队员对裁判组裁判员出言不逊,甚至推搡、攻击裁判员,可直接被红牌罚下,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追加禁赛1至3场。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参加本届赛事的资格,并上报校方处理。
5、 场边领队、教练员和替补队员对裁判组判罚有异议可以克制冷静地向裁判组提出,但禁止持续以不当言语和肢体行动干扰裁判组的正常执法,更严禁对裁判组出言不逊和肢体攻击。一经核实,将视情节对涉事者禁赛1至3场,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参加本届赛事的资格,并上报校方处理。
6、 场边观众应文明观赛,遵守秩序,严禁对对方球队的球员、管理层、观众进行辱骂或与其发生肢体冲突。若发生类似情况,主裁可要求其离开体育场,若拒不离开,其所在学院本场比赛直接判负,且取消该队参加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7、 各参赛人员禁止在赛后于网络上发表对组委会、裁判组、对方球队的队员、领队和教练员等的攻击言论,如有发现,一经核实,将视情节对涉事运动员和管理层人员追加禁赛等处罚,若情节特别严重则直接取消涉事球队比赛资格。
8、 比赛过程中如遇罢赛超过5分钟,即取消该队已有成绩和继续参赛的资格。
赛事策划筹备职能部门为竞赛筹备委员会,任职名单如下:
主任:张昊铭;
指导老师:祝彬彬;
常务副主任:沈旭;
副主任:周云骜、王越、王腾;
成员:祁健平、杨景云、杜水龙、姜广满、孙柏宁、赵龙龙、汤枕翰。
竞赛组织职能部门为竞赛组织委员会,下设分部门:竞赛工作组、裁判组、新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成员由主办单位、执行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选派人员担任。
为顺应合肥市政府和合肥工业大学的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本届赛事不举办开幕式。第一场比赛(揭幕战)定于2022年10月15日在合肥工业大学翡翠湖校区风雨操场举行。
具体的竞赛日程表另行发布。
完整的竞赛日程表发布后,每队在小组赛和淘汰赛阶段分别有一次主动申请更改比赛时间的机会。更改比赛时间不允许跨轮次调整赛程,即本轮比赛必须在下一轮比赛开始前进行完毕。
若遇雨雪天气,组委会将根据场地积水情况,研判是否调整竞赛日程。因场地原因导致的竞赛日程变更,不消耗参赛队的主动更改比赛时间的机会次数。
附录(一)
合肥工业大学足球社校园足球赛事参赛指引
《校园足球赛事参赛指引》是合肥工业大学足球社参照《中国足球协会社会足球赛事参赛指引》(2021版)制定的指南性文件,内容覆盖了校园足球爱好者参加足球赛事必须要了解的相关事宜,包括赛前准备,比赛期间和赛后的注意事项等。目的是让参赛队伍和人员能够有效准备,发挥水平、安全顺利完成比赛。
竞赛规程是组委会举办比赛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包括竞赛名称、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举办时间、地点,竞赛办法、报名办法、奖励办法,以及赛事组织方的特殊要求等。竞赛规程一般会通过各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向学院发布,参赛者根据规程做好申请报名、合理安排训练、提前安排行程、积极做好参赛准备。
在竞赛规程中需注意:
(1)了解赛事的主办、承办单位。不同级别、不同规格的赛事主办、承办单位会对赛事有不同影响,是否具备一定资质,赛事是否连续举办,之前赛事的口碑,参赛队伍的水平,这些关系赛事服务质量、参赛安全等事项。选择合适的赛事,应提前了解并进行评估。
(2)仔细阅读报名办法,尤其要注意报名截止时间,务必做到按时按规定报名。若赛事采用多阶段报名的办法,也应注意各阶段报名要求的异同。
(3)仔细阅读竞赛办法和奖励办法,制定契合本队现实情况的备战备赛策略。
各参赛队确定参赛之后,要组建正式参赛队伍。管理层和参赛运动员具体报名人数参照所参加比赛竞赛规程规定。
各参赛队按规程要求的时间和方式提交报名表、参赛运动员照片等材料至赛事筹备委员会指定的报名负责人。
按照组委会安排的时间、地点、顺序进行赛前新闻发布会(或赛前采访)、官方训练、赛后采访、开闭幕式和颁奖典礼等活动。具体参照赛事规程的“倒计时程序”条款规定执行。
(1)严格按照竞赛赛程和比赛监督通知的时间(按照赛事规程的“倒计时程序”条款规定执行)提前到达场地,并做好相关准备,按时接受裁判员及比赛监督的相关检查;
(2)严格按照竞赛要求的场地路线和区域,进行上下场;
(3)队伍参赛时,应展示自己最高的竞技状态和技战术水平,顽强拼搏、公平竞赛,恪守体育道德,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严禁赌球假球、打架斗殴、攻击裁判员、消极比赛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
(4)在比赛进行期间出现争议时,应由队长向裁判员提出意见,并说明情况,但要注意控制情绪。
(5)异常情况处理
在赛事期间如运动员出现身体不适,应咨询本队队医,并及时向裁判组和组委会寻求帮助,以确保身体安全,并即刻休息,勿勉强参赛,身体安全是首位。
(6)如需申诉,可先咨询比赛监督或组委会,然后按照组委会提供的申诉办法执行。
(7)比赛结束后,理智面对输赢。每场赛事结束后教练员要带领队伍进行总结,并积极调整,分别针对赛前筹备、参赛安排、竞赛水平、技战术发挥等方面进行总结,为下场比赛积累经验。
附录(二)
合肥工业大学足球社赛事管理层出席规则
附录(三)
参赛单位管理层的职责划分指导建议
管理层共包含领队、副领队、主教练、助理教练、医疗官、队长、副队长七个职位。
1. 领队,必须由本学院辅导员老师担任,是球队行动的最高负责人,同时应指导并监督本学院球队管理层和注册球员的所有行动。另外,当仲裁程序启动时,领队老师会收到校体育部老师的联络,并参与到仲裁的听证等程序中。
对于学院联队的参赛球队,建议分清主次,确定一个主体学院,领队由主体学院的辅导员老师担任。
2. 副领队,由学生担任,是球队的队务总管。诸如补给品的购买与搬运、医疗物资的准备、晚自习请假手续等一众后勤事务,以及各项对内对外的联系沟通(对内,与球队领队、教练团队、医疗团队、注册球员、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和新媒体中心等;对外,与组委会和其他参赛球队)。
3. 主教练和助理教练,与职业足坛做法相同,负责球队的训练组织和比赛技战术的安排。主教练在比赛进行期间允许进入划定的指挥区域指挥比赛。若主教练兼任了注册球员且正在场上比赛,可选择一名助理教练或其他管理层人员、替补球员担任本场比赛的执行教练。比赛进行期间,主教练(或执行教练)是观众席和替补席的行为负责人,要负责维持本学院替补席的秩序,尤其要注意保证不允许场边的人和物品进入比赛区域(草皮即为比赛区域,除主教练或执行教练外,场边的所有人和物品都要保持不离开塑胶地面,否则视为违规进入比赛区域干扰比赛,单场比赛内被边裁或四官口头警告两次后若再次违规,主裁判有权对主教练或执行教练进行纪律处罚)
4.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足球社赛事管理层出席规则》规定,领队、副领队、主教练、助理教练应在比赛期间保持至少一人在场并全程佩戴胸牌(足球社统一制作提供),否则判该队0:3负。
5. 医疗官,顾名思义,负责球队的训练和比赛进行期间的医疗事务处理。
医疗官在球队比赛期间应保持至少一人全程在场,比赛中如果遇到球员受伤倒地的情况,经过主裁判允许后方可进入比赛区域(指踏上草皮)对球员进行治疗。医疗官要保证带齐医疗药品(如碘伏消毒液、医用棉签、医用纱布、云南白药喷雾剂等),主要应对球员的皮外伤的现场紧急处理、抽筋的现场紧急治疗。若出现较为严重的伤病需要去校医院,医疗官则需要安排其他人(例如本学院的某热心观众或者确定不会登场比赛的替补球员等)陪同伤者前往校医院,本人不可以离开体育场。
6. 队长是注册球员的“领头羊”,对场上球员的行为负领导责任。另外,从球员进入体育场到离开体育场的整个时间范围内,若注册球员之间发生冲突,队长有责任制止冲突。副队长是队长的协助者。当队长缺席比赛或被红牌罚下时,副队长代行队长职务。
7. 校足球社建议,管理层中至少保证有一人为学院学生会体育部正式成员。
附录(四)
合肥工业大学足球社赛事体育场替补席秩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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