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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法的概念 [考点分析]选项A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派的观点,选项B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选项C是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观点,选项D是自由主义法学家的观点。 2.[参考答案D [考查内容]法律渊源 [考点分析] 规范性法律文件只能由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授权的组织制定发布,且必须含有一定的行为准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是国家机关使用法律的依据。选项A、B、C都没有普遍的约束力,只对个案有效,且都是国家机关适用法律的结果。 3.[参考答案]D (考查内容]法律的特征 [考点分析] 其他社会规范都没有国家强制性。 4.[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 法律规范的种类 [考点分析] 按照法律规范的性质和调整方式分 类,法律规范分为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要求人们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承担一定积极作为义务的法律规范;禁止性规范是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授权性规范是授予人们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 5.[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法律关系 [考点分析] 选项A是按照法律关系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的性质来划分的,选项C是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执行的职能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来划分的。选项D是按照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否平等来划分的。因此参考答案选B。 6.[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法律渊源 [考点分析] 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军事法规和规章、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因此参考答案选B。 7.[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法律的效力 [考点分析]选项A法律应为人知晓,但不知晓不影响法律责任的承担;选项C现代社会法律一般无溯及力,但特别情况下也有溯及力,我国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选项D法的效力高低不是取决于其强制性程度,而是取决于法的制定机关。法律必须公布才会产生效力,因此选项B正确。 8.(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法系 [考点分析]选项A、D是大陆法系的特腻选项B 表述错误,选项C符合英美法系的特点。 9.[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法律的制定 [考点分析] 广义的立法泛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既反映了社会发展规律,也充分地反映了立法者和人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参考答案选C。 10.(参考答案)D [考查内容]法律制裁 [考点分析]选项A中罚金是刑事制裁,罚款是行政制裁;选项B行政处分属于行政制裁;选项C民事制裁既可以是财产制裁也可以是非财产制裁;选项D公民和法人都可以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刑法专门规定了单位犯罪。因此参考答案选D。 11.[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法律责任 [考点分析] 选项A中党员违反党纪承担的不是法律责任而是党的内部责任;选项B追究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硬是广义上的法律;选项D设定法律责任的目的在于保障法律上权利、义务、权力得以生效,法律制裁仅仅是实现法律责任的手段之一;选项C在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公平责任都不是以主观过错为前提。因此应选C。 12.(参考答案)D [考查内容] 司法活动 [考点分析] 选项A、B都是行政活动;选项C是司 法机关接受监督的活动;选项D是司法活动。因此选D。 13.(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法律解释 [考点分析] 我国是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权为核心和主体的各机关分工配合的法律解释体制。因此参考答案选B。 14.[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法律监督 [考点分析] 法律监督既可以是自上而下的监督,也可以使自下而上的监督,既包括内部监督也包括外部监督,既包括国家监督也包括社会监督,行政监督属于内部法律监督。因此参考答案选A。 15.[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法律的实施 [考点分析] 法律的实施有三种方式:法律的遵守、法律的执行和法律的适用。法的制定不属于实施方式而是实施前提。因此参考答案选A。 16.[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政体形式 (考点分析]议会君主制和二元君主制都属于君主立宪制,人民代表制属于共和制,而现代国家的整体形式大多数是共和制。因此参考答案选C。 17.[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 国务院的职权 [考点分析] 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由此可知参考答案为A。 18.[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 [考点分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式职能是会议,不可能进行社会调查,审议议案是会议的主要内容,监督其他国家机关是它的职权。因此选A。 19.[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分权理论 [考点分析] 近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是洛克开创的。洛克在《政府论》里将国家权力划分成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联盟权三种,提出了近代分权理论中的三权分立雏形和权力制衡理论,为后来孟德斯鸠对三权分立科学划分和系统阐述打下基础。因此应选B。 20.[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 国家主席的职权 [考点分析]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因此应选C。 21.[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宪法解释体制 [考点分析] 在宪法解释上,法国采用宪法委员会解释体制,德国和俄罗斯采用宪法法院解释体制,美国采用司法机关解释体制。因此应选C。 22.[参考答案] D [考查内容]人大代表的罢免 [考点分析] 选举法第50条第2款规定:“……罢免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因此参考答案应选D。 23.[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 宪法修正案的内容 [考点分析]选项A是1999年修正案的内容,选项C多了“神圣”二字,选项D“给与合理赔偿”应为“补偿”,修正案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因此应选A。 24.[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考点分析] 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7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综上,应选参考答案B。 25.[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 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利[考点分析]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第7条的规定,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因此应选参考答案B。 26.[参考答案JB [考查内容] 国家机关的领导体制 [考点分析]选项A、C、D的国家机关实行的都是个人负责制。 27.[参考答案)D [考查内容]宪法监督 [考点分析] 立法法第90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据此,参考答案应为D。 28.[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选项A于1946年制定,施行于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选项B于1939年颁布,施行于抗日民主政权,选项C于1931年制定,施行于工农民主政权,选项D制定于1949年。因此应选参考答案A。 29.(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 宪法的历史发展 [考点分析]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出现资产阶级政党,并最先确立和实行两党制的国家。 30.[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公民的人身自由 [考点分析] 我国宪法规定的人身自由通常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因此应选参考答案B。 31.[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 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考点分析] 宪法主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及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政党内部的关系不是宪法所调整的关系。因此应选参考答案B。 32.[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唐律 [考点分析]唐律十二篇包括:名例:规定了定罪量刑的原则,如五刑、十恶、八议等。卫禁:关于警卫宫殿,保卫关津要塞的法律。职制:主要是惩治官吏违法失职的规定。户婚:主要是户籍,田宅、赋役和婚姻家庭的规定。厩库:是关于保护官有牲畜和仓库管理方面的规定。擅兴:是关于兵士征集,军队调动以及禁止擅自兴兵、兴造的法律规定。贼盗:是关于保护封建政权,地主阶级的政治利益和生命财产不受侵犯的法律。斗讼:是关于斗殴伤人、和控告、申诉等方面的法律。诈伪:关于欺诈和伪造方面的法律。杂律:不能编入其它篇的内容,皆编入此篇,如买卖、借贷、市场管理,以及奸情的法律规定。 33.(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宋朝刑罚制度 [考点分析]刺配刑是将杖背、刺面、配役三刑同施于一人,此刑开了封建后期各朝复活肉刑的先河。 34.[参考答案)D [考查内容]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中华民国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和债编于1929年公布,亲属和继承两编于1930年公布。 35.[参考答案)A [考查内容]西周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 西周已区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以财货相告者为民事案件,称之为“讼”,相告以罪名者为刑事案件,称之为“狱”。 36.[参考答案)A 一 [考查内容]唐朝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武德律是唐高祖时期制定,开皇律是唐玄宗时期制定,永徽律是唐高宗时期制定,贞观律是唐太宗时期制定。 37.[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 北齐时期正式设立大理寺,由廷尉扩大改称而成。 38.(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规定总统的权力较《临时约法》有所扩大。 39.[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在南京国民政府的“,六法”体系中,除了基本法典和关系法规外,最高法院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和决议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其中,“司法官大法官会议”还拥有解释宪法和法律的权力,其作出的解释例或决议,具有与宪法或法律同等的效力。因此应选参考答案C。40.[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汉朝司法制度 [考点分析]“读鞫”是案件调查结束之后,审判官要对审理得出的违法犯罪过程与事实加以简明的归纳总结,并将其内容向被告宣读;“乞鞫”又叫复审,指读鞫之后,如果被告对宣读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将于判决后穿上赭衣,并将罪状或书其背,或张贴于都市,“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如果被告或其家属不服,可以要求重审,称为“乞鞫”。“录囚”是封建时代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通过对罪囚的复核审录,监督和检查下级司法机关的决狱情况,平反冤狱及督办久系未决案件的一项制度。举劾是列举罪行、过失加以弹劾的制度。因此应选参考答案C。 41.[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 元朝的婚姻制度特点 [考点分析] 元朝婚姻制度的特点就是允许各民族遵行其固有的婚姻习俗成婚。 42.[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 北洋政府的司法制度 [考点分析] 北洋政府审判机关分为四级,中央设大理院,省设高等审判厅,城市设地方审判厅,县一级设初级审判厅,实行三审终审制。因此应选参考答案B。 43.(参考答案]D [考查内容] 《法经》的内容 [考点分析]《法经》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等。因此应选参考答案D。 44.(参考答案]C [考查内容)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中国土地法大纲》1947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全国土地会议通过,同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规定废除封建剥削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财产;废除一切祠堂、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和乡村在土地改革以前的一切债务;以乡或村为单位统一分配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所有权归农户所有。这个大纲在分配土地时,允许中农保有高于贫农的土地量,并分给地同样的一份土地。既适应了农民的愿望,巩固了后方,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的土地改革提供了经验。据此,应选参考答案C。 45.[参考答案]B [考查内容] 明朝婚姻家庭继承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 明朝之时,家长主婚权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下来,“嫁娶皆由祖父母、父母主婚”。如果婚姻本身违法,被追究的也是家长,而非结婚当事人,“凡嫁娶违律,若由祖父母、父母……主婚者,独坐主婚。”在元朝,法律已开始正视奸生子,“奸良人子”成为法定财产继承人之一。至明朝,奸生子在继承份额方面,又有提高。“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量与半分,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之人,方许承继全分。”尽管奸生子的继承权受到了限制,但与唐律、宋律相比,其权利已得到了极大提高。明律还规定:“凡妻无应出及义绝之状而出之者,杖八十。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减二等追还完聚。”因此应选参考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 46.[参考答案]BCD [考查内容)法学交叉学科 [考点分析] 国际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法经济学是法学和经济学交叉,法社会学是法学和社会学交叉,法医学是法学和医学交叉。 47.[参考答案]ACD [考查内容]法律部门 [考点分析]划分法律部门主要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主要有:(1)合目的性原则。应明确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助于人们了解和掌握本国的全部现行法。(2)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应考虑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广泛程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数量的多少。(3)适当平衡原则。划分出来的法律部门不宜过宽,也不宜过细,应保持它们之间适当的平衡。 (4)相对稳定原则。考虑到未来的立法情况,作好立法预测。应以现行法为基础,但也应当考虑正在或即将制定的法律。 48.[参考答案]ABC (考查内容]法律关系客体 [考点分析]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有物、行为、精神产品、人身利益。本题中宅基地属于物,外科手术属于行为,文学作品属于精神产品,人格尊严不属于人身利益。 49.[参考答案]BCD [考查内容]法律责任 [考点分析] 无过错责任仅仅是行政责任的一种。 50.(参考答案)ABCD [考查内容]法律意识 [考点分析]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本题中四个选项显然都是对法律现象的观点、思想和心理。 51.[参考答案]ABC [考查内容] 法律与道德关系 [考点分析] 选项D的错误在于颠倒了二者的关系,应该是“道德是法律的价值基础”。 52.[参考答案)AC [考查内容)宪法修改 [考点分析]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53.[参考答案]ABC [考查内容]行政区划 [考点分析]选项D错在将民族乡纳入到民族自治地方。 54.[参考答案]BCD (考查内容]选举权的平等 [考点分析] 选举权的平等性体现在选民每人一票,每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同时注重实质上的平等,在汉族和少数民族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存在差别。正在服刑的人员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则没有选举权。因此选项A错误。 55.[参考答案]ABC [考查内容] 法院的审判原则 [考点分析]法院审判原则不包括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因此D项错误。 56.[参考答案]AC [考查内容]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 [考点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的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因此选项B、D错误。 57.[参考答案]ABC [考查内容]公民基本权利 [考点分析] 宪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58.[参考答案]ABD [考查内容] 国家结构形式 [考点分析]特别行政区自治是为了实现“一国两制”,和平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实行的高度自治,而民族区域自治则是为了保证少数民族的自主性,促进少数民族能尽快发展。因此参考答案C错误。 59.[参考答案]AC [考查内容] 宪法的特征

2010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综合课真题答案解析

[考点分析]按不同的分类标准,宪法的形式分类主要有: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我国宪法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也有别于普通法律,因此选项A、C正确。 60.[参考答案]ABD [考查内容]法系 [考点分析] 历史上印度从来就没有融入到中华文明中,和中国一样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 61.[参考答案]BD [考查内容) 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 易笞条例是北洋政府颁布的特别刑事法令,徒刑改遣条例也是北洋政府颁布的法律。因此选项A、C错误。 62.[参考答案]ACD [考查内容]抗日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一大特点就是方便群众诉讼,手续简便,不拘形式。因此选项B错误。 63.[参考答案]ABCD [考查内容]宋朝法律制度 [考点分析)宋朝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其契约法律制度规定较前朝更为规范,并且注重对所有权的保护。 三、简答题 64.[参考答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 (1)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的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景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 (2)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具体行为的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和不得这样行为三种模式。 (3)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评价的部分。 65.[参考答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2)意义:各民族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上享有平等权利。体现权力分工与制约原则,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66.[参考答案] (1)领事裁判权指一国通过其驻外领事对在另一国领土上的本国国民按照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 (2)清末领事裁判权制度确立于18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其后的《虎门条约》。至20世纪20年代,相继有20多个国家与中国签订了相关约。1864年清政府在上海租界内设立外国领事馆官员可参与会审的专门审判机构,会审公廨制度正式形成。这一制度是领事裁判权制度的延伸。 (3)领事裁判权是帝国主义列强干涉中国内政、操纵中国司法的重要手段,严重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四、分析题 67.(参考答案] (1)材料中涉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甲被开除公职,属于行政责任。甲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属于刑事责任。甲赔偿乙的医药费,属于民事责任。(2)材料中涉及法律的评价、强制、教育等作用。法院判定甲构成犯罪,体现了评价作用。甲被开除公职,被判处刑罚,同时承担乙的医药费,体现了强制作用。甲对自己行为的反省和对他人的告诫,体现了教育作用。 68.[参考答案] (1)警方的做法是违法行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警方对涉案人员的游街示众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侵犯了宪法保障的涉案人员的人格权利。 (2)公安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法治原则、人权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责任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和精简效率原则。 69.[参考答案] (1)这段文字规定的是唐律适用的类推原则,即对于唐律中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如何比照有关类似条款定罪量刑的问题。 (2)对唐律中无明文规定但又需予以惩处的犯罪行为,凡应减轻处刑的,应列举重罚条款的类似规定,比照从轻处断;凡应加重处刑的,则应列举轻罚条款的类似规定,比照从重处断。 (3)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司法官适用类推断狱的严格要求,反映了唐朝立法对于类推的基本价值取向:既予以认可,以发挥其对现行律典的灵活补充作用;又予以规范和限制,以防其破坏国家法制。 五、论述题 70.[参考答案]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保障作用主要体现在: (1)立法方面。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有助于更好地引导、规范和约束公民和政府的行为,使之依法办事,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健康的制度环境。 (2)执法方面。建立服务型政府,严格依法行政,有助于贯彻以保障人权为核心的法治原则和精神,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司法方面。公正独立的司法体制,有助于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使社会各阶层人民群众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最终实现社会安定。 (4)守法方面。社会成员遵纪守法,政府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社会成员和政府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5)法律监督方面。法律监督可以通过对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法治环节的作用保障和促进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以上各点应联系我国实际予以充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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