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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江岸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今年以来,江岸区按照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主题工程,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鄂发〔2016〕37号)、《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武发〔2016〕30号)等文件为主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保障我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成效显著。 一、抓责任,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到位 2019年底,我区被武汉市推荐为全省唯一一个“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后,成立了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组成部门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谋划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区司法局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区编办、区行政审批局等各部门参与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有力保障各项工作指标按时保质完成。 根据《湖北省依法行政考核细则》《武汉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分解》,将考核标准、考核方法量化、细化并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目标,年底将组织全区开展依法行政考核,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020年度江岸区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二、抓改革,“四办”改革全面落实到位 以“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改革为重点,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截至9月,区政务服务大厅共办理区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229731件,符合政策法规审批事项办结率100%,累计新增市场主体9655户,提前完成年度总目标的103.35%,在全市“四办”改革考核及“一网通办”考核中稳居前列。 (一)打通梗阻,畅通一网覆盖“全联通” 打破“信息孤岛”。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互联互通,目前社保、食药监、税务等部分业务系统已完成对接,统一网上办事入口、江岸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办事服务相关栏目均已链接至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办服务连通性100%、按时办结率100%、同源发布办事指南100%。 完善网上事项发布。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2020年全区35个职能部门目前完成发布政务服务类事项1409项,其中网上办比例为100%,一次办比例为100%,马上办比例为74.8%,就近办比例为87.8%。16条街道和百步亭社区管委会完成事项发布3791项,146个社区完成事项发布12732项。 深化电子证照归集应用和数据共享。电子证照配置完成率和实时生成率达100%,做到电子证照应配尽配、应归尽归、应调尽调。对照已纳入行政审批共享应用范围内的证照清单,完成证照材料关系维护。对辖区企业办理“特殊工时备案”等事项网上核验电子材料,实现“全程不见面审批”;对“出版物经营许可”等事项实现“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切实通过数据共享推动“减证便民”。 升级政务服务智能终端。引入“帮帮哥”智能机器人,依托于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三大支撑技术,为企业群众提供智能问答、引导服务。在全区部署137台政务服务自助机,占全市部署总量的24.68%,位居全市第一,可办理便民服务和审批事项达170项。对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大厅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集智能排队叫号、导航导办、预约办理于一体的实体大厅,力争实现“服务零距离、便民不打烊”。 (二)聚焦重点,推进关键领域“减负担” 企业开办“并联审”。在全市率先试点应用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功能,将申请营业执照、刻制印章、申领发票、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银行开户7个事项同步网上办理,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印章、发票和税控设备,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区建设局牵头,规划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密切配合,推进实施“一窗受理、联合验收、限时办结、统一出件”工作模式。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取水许可审批合二为一,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全面落实施工许可证告知承诺制,企业至少能提前15个工作日拿到施工许可证。 不动产登记“加速办”。区规划局牵头,推行不动产交易、税收及登记网上“一窗联办”,实现注销登记、抵押注销登记、查封登记、注销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来即办;一般登记、抵押登记事项(批量登记和继承、受遗赠登记除外)1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应对变局,激发经济复苏“强态势”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邮递办、自助办、上门服务、周六不打烊等便民举措,积极回应企业群众办事诉求,通过“远程勘查”“不见面审批”“容缺受理”等创新举措主动作为、服务在前,助力百步亭现代产业城、金桥永旺梦乐城、武汉百大生鲜市场等企业百家经营户顺利复工复产。 市场主体催生发展新动能。全区累计新增市场主体9655户(其中企业4543户,个体5112户),已实现年度总目标。 企业办事不出园区。在黄浦创立方科技产业园和岱家山科技创业城新设政务服务分中心,可实现承诺行政审批87项事务在园区办,108项不可现场办理的服务事项帮办代办,24小时“自助服务”可提供170项查询服务,基本实现企业办事不出园区。 (四)锐意创新,争创行政审批“新标杆” 全面开展“对标优化”。组织相关部门对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对标优化,对照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国内先进城市最优标准,提交全套对标优化材料,全面推进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五减”和加快实现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通、证照通、业务通的“五通”。 稳步推进“一窗受理”。进一步规范全区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方式、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核程序、发证方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固化对标优化成果,实现审批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一窗受理”事项比例达到100%。 积极探索“一事联办”。以办好“一件事”为导向,探索推进“一事联办”集约服务,围绕开办书店、电影院、印刷厂等应用场景,梳理形成“一事联办”清单,再造审批服务流程,实现关联事项“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办理”,进一步提升“四办”服务能力。 率先试行“评审承诺制”。运用信用管理思维,在全市率先试行餐饮企业新开门店“评审承诺制”,对社会信用良好的优质直营连锁餐饮企业,简化其下属直营连锁门店申办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环节,从过去的13个工作日办结提速至当天登记核发相关证照。 三、抓规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到位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文件规定,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江岸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文件起草的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初步草拟、法规内审、报送审查、公告生效等程序,大大提高了规范性文件起草的质量和效率。 2020年,我区共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均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以“岸政规”名义发文,同时报送区人大、市司法局备案,继续完善全区统一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对全区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未经区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审查的,均按规定要求补充报送审查;对未经报送备案的上级部门转发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要求补充报送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抓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到位 2017年4月,我区制定了《江岸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七项制度,将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贯穿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2018年11月印发了《江岸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和决策规则》,从议事和决策的原则、范围、程序、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加以规定,确保常务会议规范严谨。 2020年5月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轨道12号线征收项目和西马片房屋征收项目纳入区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江岸区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江岸区门户网站上发文公示。区更新局严格按照规定全面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1月18日,区政府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书》(岸政征[2020]1号),正式启动西马片旧城改建房屋征收;轨道交通12号线房屋征收项目待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下达房屋征收决定书。 全年累积开展征收补偿决定合法性审查24件,政府常务会议题合法性审查124件,政府合同审查28件。 五、抓公开,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到位 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对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指导,实现行政执法依法决策、步步留痕、公示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行政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开展执法办证工作。2020年初,组织全区27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执法证考试,262通过了执法考试并领取了执法证件,为386人更换了执法证件,专业性执法队伍不断壮大。 全面推广应用武汉市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全面推广应用云平台和实行数据对接共享,统一规范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文书,推进全区执法主体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网上办案,确保执法流程在平台操作、执法证据在平台固定、执法审查在平台进行、执法卷宗在平台形成,实现全区执法主体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覆盖,有效提升全区执法主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目前已将全区共25家执法单位纳入云平台管理,其中无自建平台的单位14家,拥有市级自建平台的执法单位5家,拥有省级、国家级自建平台的执法单位6家。全区25家单位均完成了平台执法部门、执法人员、行政职权等六大项执法数据库基本信息录入。无自建平台的14家按时完成了执法案件登记和补录工作。 六、抓参与,行政权力科学有效制约监督到位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通过规范文本格式,实现法律文书标准化;适用听证程序,实现办案流程透明化;探索实地调查,实现案件审理法制化;推行专家会审,实现案件研讨制度化。不断增强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性、权威性和高效性,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5件,受理40件,做告知、不予受理和其他处理的5件。接待行政复议来电、来访咨询共计260起。召开行政复议案件研讨会5场,开展实地调查2次,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32份。已审结40件,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维持15件,驳回5件,维持率12.5%;撤销6件、责令履行6件,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达25%;终止审理8件,行政复议调解率达20%。 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出台《江岸区行政应诉工作暂行规定》,将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依法治区考核,强化监督落实。2020年全区行政诉讼开庭审理案件60件,各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58件,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达到96%。正职负责人出庭15件,出庭应诉比例为25%,区领导出庭11件 ,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案件办理,实践讲堂,不断提高全区依法行政水平,全区各单位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七、抓覆盖,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全面有效化解到位 完善“全链条”组织体系,形成基层调解“一张网”。形成了以区联调指挥中心为枢纽,17个街道调委会、156个社区(村)调委会、16个区重点领域及区域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及19个派驻调解工作室为主体,21个志愿服务调解队为辅助的调解组织体系,推动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的分类化、层级化。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发布全市首个《民营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报告书》,建立9个优化营商环境相关的专业性和商会型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预防化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在区信访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积极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各类信访积案。 构建“全能型”队伍,打造基层调解的“集团军”。选聘一批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专职调解员充实到区人民调解队伍,每年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业务测试等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专业化工作水平。探索人民调解进网格,推动“联包驻”干部、民警、律师、物业、水电气巡查员进网入格,“零距离”及时就近解决居民群众矛盾,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矛盾不上交”。充分发挥群众骨干力量,吸纳热心居民担任“红色邻里代表”“红色小巷管家”,利用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引入社区律师参与调解,利用其精通法律的优势,线上线下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居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推行“全覆盖”工作模式,筑牢基层调解的“奠基石”。创新“五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行政、信访、仲裁调解以及人民调解组织之间对接的“五调对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了以往人民调解与司法、行政、信访、仲裁调解之间,各人民调解组织之间,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缺乏有效沟通协调的问题,形成了调解合力。全年通过“五调对接”机制共化解矛盾纠纷682起,其中诉调对接124起,公调对接250起,访调对接19起,行政调解对接131起,调解组织之间对接148起。 八、抓考核,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到位 开展法制培训工作。根据“七五”普法的要求,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工作,组织全区法制培训。各部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社区律师的作用,加强执法培训,培养法治理念,提高执法素质,促进文明、规范执法。 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通过邀请领导干部定期参加“以案学法”、“以案析法”、“法治道德大讲坛”等活动,不断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绩效考核。强化选人用人的“法治导向”,建立领导干部法治工作实绩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并纳入年终法治绩效考核指标中。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卷宗评查强化执法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有效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不断深化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江岸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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