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10月高教自考《宪法学》试卷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基本权利和自由中,我国现行宪法中有明确规定的是______。A.劳动权B.环境权C.迁徙自由D.健康权2、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下列人员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是______。A.自治区政协主席B.自治区人民法院院长C.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或者副主任D.自治县县长3、某地出现新型传染病,下列各项防控措施中符合宪法的是______。A.为查清传染病的发病源头,传染病防控部门要求患者报告行动轨迹B.为防止传染病扩散,镇政府将不佩戴口罩出行的居民游街示众C.为防止传染病扩散,县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吊销有员工患病的餐厅的营业执照D.为治疗重症患者,县人大常委会授权县人民医院强制痊愈患者捐献血浆4、下列机构中,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合宪性审查的是______。A.最高人民法院B.国家监察委员会C.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D.最高人民检察院5、根据宪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______。A.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B.爱国统一战线组织C.国家立法机关的组成部分D.人民民主专政组织6、下列各类法律关系中,不属于宪法关系的是______。A.国家与公民的关系B.公民与公民的关系C.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D.国家与社会团体的关系7、下列选项中,属于宪法关系的是______。A.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关系B.商场与顾客之间的关系C.交通管理部门与交通违法行为人之间的关系D.省人大常委会与省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8、根据现行宪法,上下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是______。A.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B.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C.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D.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9、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A.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共5到9人B.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C.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D.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必须经全体村民过半数通过10、下列关于宪法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A.司法机关解释体制采取主动解释的方式B.特设机关解释体制采取司法消极主义原则C.司法机关宪法解释的效力具有规范上的普遍性D.我国采取由立法机关对宪法进行正式解释的体制11、根据《监察法》,下列各项中属于监察委员会监察权限的是______。A.侦查权B.询问权C.公诉权D.审判权12、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法律法规中,需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的是______。A.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B.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C.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单行条例D.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13、下列国家机关中,实行集体负责制的是______。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军委D.省级人民政府14、根据《选举法》,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______。A.自行终止B.在原选区继续有效C.在新选区继续有效D.由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终止15、新中国成立初期,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文件是______。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C.1954年宪法D.《共同纲领》16、下列基本权利中,属于公民政治权利的是______。A.财产权B.劳动者休息权C.选举权D.住宅不受侵犯17、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B.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C.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村民个人所有D.土地的所有权可以转让18、下列关于宪法规范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A.宪法规范不具有制裁性B.根本性是宪法规范的核心特点C.宪法规范的政治性与规范性相互冲突D.宪法规范对其调整范围内的问题均作出具体规定19、现行宪法规定,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的是______。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D.国务院20、下列关于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任职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A.行政长官必须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B.行政长官候选人不得享有外国居留权C.行政长官由特区立法会选举产生D.行政长官任期4年,可以连选连任21、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各类规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______。A.法律B.行政法规C.规章D.地方性法规2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下列选项中,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修改宪法议案的是______。A.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B.国家主席C.国务院D.国家监察委员会23、某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该市的《古城保护条例》。有关该条例,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A.古城保护不属于设区的市的立法权范围B.条例可以规定对破坏古城的行为处以拘役C.条例须经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D.上一级人大常委会有权改变该条例24、根据现行选举法,下列关于选区划分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_。A.选区必须按照居住状况进行划分B.选区必须按照生产单位进行划分C.选区必须按照工作单位进行划分D.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25、根据现行宪法,应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的是______。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家主席C.中央军事委员会D.国家监察委员会二、名词解释题2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7、法律保留原则28、宪法制定权四、比较辨析题29、有观点认为,为保障代表职务的履行,有关国家机关不得逮捕全国人大代表。请对此观点进行辨析。30、试比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体制的异同。31、有观点认为,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变通。请对此观点进行辨析。五、论述题32、试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政治职能。六、材料分析题33、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制度。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我国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结合以上材料,请回答:33.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34.根据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和政策的规定,分析为什么“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A[解析]基本权利,又称宪法权利,是指那些表明公民在国家基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关系中所处法律地位的权利。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明确规定了若干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①平等权;②选举权;③言论自由及其他表达自由;④监督权和获得赔偿的权利;⑤宗教信仰自由和人身自由;⑥财产权;⑦劳动权;⑧休息权等。2、C[解析]根据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6、17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3、A[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权利体系中,涉及公民的“个人性基本权利与自由”的内容包括:第36条“宗教信仰自由”;第37条“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8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第39条“住宅不受侵犯”、第40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B项,镇政府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C项,监管部门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劳动权以及餐厅的正当经营权。D项,县人大常委会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4、C[解析]合宪性审查是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国家机关、公共机构以及社会组织的某种行为、活动或存在状态是否违反宪法所保护的秩序进行具有法律效力的审查和处理。2018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的决定》,明确确定其职责之一是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因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是协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合宪性审查的重要机构。5、B[解析]根据我国《宪法》序言的规定,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人士长期合作的重要组织形式,也是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扬人民民主、联系人民群众的一种重要形式。6、B[解析]宪法关系是根据宪法规范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形成的宪法上的社会关系,以公民权利、国家权力与义务为主要内容。宪法关系包括:①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②国家与公民的关系;③国家与社会团体的关系。B项,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属于民法关系。7、D[解析]宪法关系是根据宪法规范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形成的宪法上的社会关系,以公民权利、国家权力与义务为主要内容。以宪法关系的主体为标准可以将宪法关系分为以下类型:①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②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③国家与社会团体的关系。D项属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宪法关系。8、A[解析]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的机关。根据现行宪法,上下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9、C[解析]AD两项,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BC两项,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10、D[解析]AC两项,司法机关解释宪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采取被动解释的方式,即司法机关不主动对某些法规范从宪法上进行解释,或主动对宪法的某个规范进行解释,一般由其他主体如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等在具体案件中提出申请,司法机关才可以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附带性地对宪法作出解释,从而判断法律是否违宪。②宪法解释的效力不具有规范上的普遍性,只针对个案。在具体裁判过程中,当事人申请对某项法律规范在宪法上进行审查,司法机关就个案作出的宪法解释对个案是有效力的,但是此解释并不具有规范的普遍约束力。B项,特设机关解释,是指通过设立特定的机关来专门对宪法进行解释。有的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宪法法院来对宪法进行解释,如德国等。专门的特设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普遍采取司法积极主义原则。D项,根据《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由此表明,我国的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作出宪法正式解释的机关。11、B[解析]监察委员会的监察权限包括:①监督、调查权;②要求说明、陈述权;③询问权;④留置权;⑤查询、冻结权;⑥搜查权;⑦调取、查封、扣押权;⑧勘验检查、鉴定权;⑨采取技术措施权;⑩通缉和限制出境权;?建议权。12、B[解析]A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B项,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C项,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D项,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但备案并不影响法律的生效。13、A[解析]责任制主要有集体负责制和个人负责制两种形式。集体负责制是指机关的全体组成人员和领导成员在重大问题的决策或决定上权利平等,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集体承担责任。在国家机关内部关系方面,权力机关实行集体领导体制,而行政机关和军事机关则都实行首长个人负责制。此外,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4、A[解析]代表资格的终止是指由于出现某一法律事件或事实,导致代表资格自行丧失。我国《选举法》第5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行补选。15、D[解析]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于1949年9月29日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简称《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并没有提出明确的社会主义目标和任务,具有明显的过渡性和临时性的特征,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临时宪法。16、C[解析]政治权利是指公民参与并影响国家政治生活从而得以在政治生活领域作为自决、自主的存在的权利,权利行使的基本表现形式就是公民参与并影响政治生活。我国《宪法》当中有关政治权利的规定包括:第34条“选举权”,第35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41条“监督权以及获得赔偿的权利”。17、A[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A项,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B项,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C项,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D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18、B[解析]A项,宪法规范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根本性、最高性、原则性、相对稳定性、政治性及制裁性等方面。B项,宪法规范的根本性是指宪法规范一般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宪法规范的根本性是宪法规范的核心特点。C项,宪法规范所具有的政治性并不表明其可以脱离规范性,规范性仍然是宪法规范的主要特性。宪法规范自身所具有的政治性并不与其所具有的规范性相冲突。D项,宪法规范的原则性是指宪法规范一般对调整范围内的问题只规定基本的原则。由于宪法的根本性,调整范围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因此,宪法规范不可能对调整范围内的所有问题均进行具体的规定,其只能对所调整的领域在整体上进行原则性的规定,而且必须用非常简明概括的文字予以表述。19、D[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89条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20、B[解析]AB两项,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由年满40周岁、在特别行政区居住连续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担任。在外国有居留权的人可担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但在任期间,在外国不得有居留权。CD两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21、B[解析]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22、A[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权提议修改宪法。在我国修改宪法的实践中,通常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首先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案,然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受,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正式宪法修改草案。23、C[解析]AC两项,根据《立法法》第72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B项,根据《立法法》第73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以下两个方面的事项作出规定:①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②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D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24、D[解析]选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划分的区域,是选民选举产生人民代表的基本单位。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按选区进行选举。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同时选区一般按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选区的划分总体上应遵循有利于实现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如果选区之间的人口数差距过大,就会影响选民之间的投票效力,不利于实现选举权的平等原则。25、A[解析]A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它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必须服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领导和监督,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B项,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但无须报告工作。C项,国务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和报告工作。D项,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但无须报告工作。二、名词解释题2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其特征有:①人民主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②民主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前提;③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键。27、“法律保留原则”是指,要对公民基本权利作限制性规定,必须以法律的形式,即通过议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来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并且法律规范在对象、措施、范围上必须非常明确具体,使公民可以从该规范中明确获知自己应当如何行为,也能够使得公民及相关的主体清晰地了解如果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不可以剥夺个人的基本权利的。法律保留原则表明了对个人权利保障的层次和级别非常高,对个人权利的限制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不能随意以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或者政策而剥夺或限制个人基本权利,法律保留原则是法治国区别于以人治国的重要标志。28、宪法制定权,又简称制宪权,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程序创造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力。从制宪权与一般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来说,制宪权在理论上先于一般国家权力,其不是以一般国家权力为存在基础的权力。制宪权是最高国家权力的决定权的表现,有权创制宪法来决定一般国家权力的具体形态。通过制宪权,能够分配国家权力的具体架构以及各一般国家权力的具体界限,从而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四、比较辨析题29、此观点错误。具体分析如下:全国人大代表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但并非绝对不受逮捕。有关机关逮捕全国人大代表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特别程序:(1)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2)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30、(1)二者的共同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2)二者的不同点:①性质不同: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依照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它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进行监督,保障法律的统一实施。②领导体制不同:我国《宪法》第13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因此,我国人民检察院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31、这种观点是正确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规可以对法律和行政法规进行变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从本民族的实际情况出发,照顾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自治机关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民法典》在对通常情况下的结婚、家庭关系、离婚等作了总的规定后,又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立法法》第98条规定,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民族自治地方有权对法律、行政法规等做出变通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有以下含义:(1)制定变通和补充规定的原则。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条的授权,可以制定变通和补充规定,但一定要遵循宪法和本法的原则,不得与之相抵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和权威,是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基础,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宪法的各项原则和规定必须得到全面的遵守和执行。因此,宪法的规定是不能变通的,否则,就无法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2)制定变通和补充规定的程序。对本法的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制定机关是该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该规定,必须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按照本条规定,自治区的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的规定,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定,也是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的重申,也符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目的主要是出于国家法制统一的考虑。五、论述题3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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