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州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0万元。
同时,刘学军(时任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行长)因对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贷款管理不到位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范渊(时任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业务发展部负责人)和许攀(时任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客户经理)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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